:::
回到首頁
簡介
新聞稿
企劃處
人事綜合規劃
綜合人事法制
人事人員管理
工友管理
人力處
組織編制
考試分發
任免派用
考訓處
差勤管理
考核獎懲
訓練進修
給與處
待遇加給
獎金費用
退撫保險
地方處
地方業務委外
地方人事業務
地方公務統計
資訊室
人事資訊系統
客服中心
人事統計
人事刊物
資訊安全
相關網站
網站地圖
電子服務信箱
線上申辦業務
公告區 | 歷次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上課訊息 | Q&A
各機關辦理文康活動與休假旅遊結合,得否分別依相關規定申請文康活動經費補助及休假旅遊補助一案 (97.03.31)
同意機關同仁得以部分休假參與文康活動,如該休假期間(含前後接連之假日)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請領休假補助費;惟請領休假補助之休假期間不得再補助文康活動經費。
1.0970331 文康活動結合休假 副本通函.DOC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