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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函 地址:10058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傳真:02-23948727 承辦人:林韻青 電話:02-23979298轉620 E-Mail:len20211@cpa.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院授人給字第09700625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及修正規定對照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附件下載區下載 http://serv-out.cpa.gov.tw/od/) 主旨: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1份如附件,並自97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請 查照轉知。
正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中央研究院、國史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計部人事室、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本:審計部(含附件)、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含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人事行政處(含附件)
1.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pdf
2.修正規定對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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