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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函 地址:10058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傳真:02-23975565 承辦人:吳靜瑜 電話:02-23979298轉617 E-Mail:lucy@cpa.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院授人給字第09500651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96年起行政機關績效獎金及績效管理制度相關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轉知。 說明:本院人事行政局推動之行政機關績效獎金及績效管理制度,因受限於人事費逐年刪減等因素,自96年起不再賡續實施。惟鑑於績效管理係當前各國政府之管理趨勢,且對各機關施政績效提升頗具助益,爰本制度中之績效管理制度納入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施政績效管理制度辦理;又各地方機關因未一體適用上開施政績效管理制度,得自行參照中央機關方式辦理。
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不含國防部、中央銀行、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省市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本:銓敘部、審計部、本院人事行政局(地方人事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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